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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26 阅读量()
编者按 近日,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陕高法发〔2023〕21号)。 陕西高院与陕西省造价协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意见》,设立工程价款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建立特邀调解员队伍,推动工程价款纠纷诉前化解。这是继河北、江苏后又一省份单独就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单独出具联动解纷机制的相关意见,该意见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建设工程纠纷诉前化解,不断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的解纷新格局。 Zonleon 来源:公众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陕价协发〔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为联合专业力量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造价纠纷,破解建设工程纠纷堵点、难点问题,构建多元解纷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在建设领域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现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高法发〔2023〕21号)转发你们。
附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2023年5月25日